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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星期日

議員搞不清楚的豈止下載和串流?淺談版權條例相關的幾個概念

下載犯法嗎?串流算不算下載?上HKTV睇直播又是不是串流?本文旨在向一般大眾簡介版權條例相關的一些技術概念﹕下載、串流、複製等等,從而釐清鍾樹根議員在審議版權條例的修訂上的究竟搞錯了甚麼。

何謂「下載」


從技術層面來說,下載或下傳(Download)可泛指從遠端(例如互聯網)接收數據到本機(例如桌上電腦、手機),而從本機發送數據到遠端則叫上載或上傳(Upload)。一般我們講連線下載速度時的「下載」就是這個意思。所以不論收電郵、觀看影片、甚或瀏覽網頁,都是從互聯網接收內容到電腦或手機,其實都是進行下載。

傳送必然複製


以網絡傳送數據其實即是將數據從網絡的一端複製到另一端,傳送本身就是複製。至於數據複本會否保存下來可供多次讀取和再次複製,抑或即時讀取一次隨即刪除,則視乎應用程式而定。

何謂「串流」


而傳送方式,最常見的是完整傳送整份數據後才讀取,例如下載一首歌曲的MP3檔。像影片、音樂這類媒體數據也可以另一種方式傳送:將每秒聲音每格畫面的數據逐批順序傳送,另一端每收到一批數據便即時讀取播放,此方式即為「串流」(Streaming)。只要傳送速度比播放所需速度快,串流媒體也能流暢播放,而且不用等候整份影音檔下載完成才播放。用比喻來說,前一種方式像郵遞一片DVD,後一種方式像電視廣播。

「下載服務」與「串流服務」


不過當我們談及各式提供內容的服務時,「下載」與「串流」所指的又與上述有些不同。「下載服務」指用前一種傳送方式提供內容的完整複製品(例如相片、程式的安裝檔、歌曲的MP3檔),而「網絡廣播」(例如網絡電台的節目直播)和「串流服務」(例如youtube、Spotify、KKBOX)通常指以串流方式提供內容播放。這裡「串流服務」其實特別指「串流點播服務」(On-demand streaming service )。

版權條例修訂


明白了這些技術概念,再來談談版權的一些概念。版權這概念出現之初,文本、圖像、聲音等等的傳播主要透過製作複製品然後分發,例如一本本的書、一張張的唱片。因此版權的英文詞彙是copyright ,版權的法例條文總會出現「複製品」(copy)這字眼。隨著科技進步,出現像電台、電視台以無線或有線傳播這些不涉及實質複製品的傳播方式,於是版權的法例又特別將無線廣播和有線傳播納入管制。但科技不斷進步,互聯網出現,數據傳送必然涉及數位複製品,單單以複製品的有無判斷有否侵權、規限複製行為早已不合時宜。因此版權的法例開始改為著眼於規限傳播行為,香港《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其中一部分正是引入「向公眾傳播」的概念,取代原來有關以廣播作品的方式侵犯版權的條文(廢除第28條、加入第28A條 [1] ),並刪除關於廣播的條文(第8條第9條)中「複製品」的字眼。

議員的三大謬誤

鍾樹根對版權條例的認知有三大謬誤

按鍾樹根議員於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12月8日的會議上,就刪除關於廣播的條文中「複製品」的字眼向官員的提問和發言(會議錄影40分23秒至43分30秒 )(節錄於文末[2]),可發現該議員至少搞錯了三點:

1. 錯誤理解「複製品」在條文中的意義,誤以為刪除字眼會令規限放寬。
實情是現行條文定義「廣播」和「有線傳播」為「傳送方法並非透過向公眾提供作品的複製品或表演的錄製品的服務」。刪除「複製品」的字眼會擴闊「廣播」和「有線傳播」的定義,亦即擴闊規限行為的範圍。網絡廣播和串流點播服務由於可能渉及複製品,未必屬於現行條文的定義下「廣播」或「有線傳播」,刪除字眼後將符合新的定義。

2. 誤以為從第8、9條中刪除「複製品」的字眼後,透過複製進行侵權將不受限制。
實情是版權條例的其他條目已對此有所規限,包括第23條《因複製而侵犯版權》第24條《以向公眾發放複製品方式侵犯版權》

3. 錯誤以為未經同意進行複製就等於侵犯版權
實情是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發放作品(例如提供作品的下載服務、將作品廣播)才屬違法。筆者在上文已指出網絡傳送數據本身就是複製,假若如該議員所言複製就犯法,整個互聯網都不用運作了。

由此可見該議員不論對相關技術和法律的認知都存在重大謬誤。


科技的發展和建設一個促進資訊透明流通的網絡環境,有賴社會大眾正確掌握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希望本文能加深大眾對版權和資訊科技的認識,一起監督官員和議員制訂有關法例。


[1] - 《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頁次C2982

第12條︰廢除第28條《以廣播作品或將作品包括在有線傳播節目服務內的方式侵犯版權》。

第13條︰加入第 28A 條《以向公眾傳播方式侵犯版權》

(1) 向公眾傳播某作品 ( 不論屬任何類別 ),是受該作品的版權所限制的作為。
(2) 在本部中,凡提述向公眾傳播某作品,即提述向公眾以電子傳播該作品,包括——
(a) 將該作品廣播; 
(b) 將該作品包括在有線傳播節目服務內;及 
(c) 向公眾提供該作品。
(3) 在本部中,凡提述向公眾提供某作品,即提述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提供該作品,而提供的方式,使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公眾人士可於其各自選擇的地點及時間接達該作品 ( 例如透過互聯網提供作品 )。
(4) 任何人僅提供設施,使某作品得以向公眾傳播或利便某作品向公眾傳播,本身並不構成向公眾傳播該作品的作為。
(5) 如有關傳播的內容並非由某人決定,則該人不屬向公眾傳播作品。
(6) 就第 (5) 款而言,任何人不會只因為下述目的採取一個或多於一個步驟,而屬決定某項傳播的內容——
(a) 接達他人在該項傳播中提供的東西;或 
(b) 接收構成該項傳播的電子傳送信息。

[2] - 鍾樹根議員發言節錄

(討論刪除關於廣播的第8條第9條條文中「複製品」的字眼)

主席, 我都係唔係好明白, 我唔覺得係收緊左, 反而係放寬左. 喂, 你刪左「複製品」, 點解一定要刪呢? 唔刪得唔得架呢? 因為其實你無論用internet好, 用電腦點樣串流落來呢, 其實係複製左架. 佢將啲資料複製左喺個記憶體度嘛, 如果唔係播唔到出來架? 係咪先? 喺記憶體度搵得番架喎. 即係...唔同以前analogue收音機佢直接播出來架嘛. 即係咁我想上網抄人一首歌落來.... ——如果我唔要「複製品」刪左佢呢三個字——咁樣我唔播出來, 我淨係錄左佢, 擺左喺我memory, 咁算唔算犯法呢?

(官員解釋串流未必涉及完整複製品)

你唔使處理架. 你根本唔使查架. 總言之你播出來就犯法, 唔播出來都犯法, 你未經人同意download左人啲野, 就係咁簡單. 你刪左(「複製品」的字眼)之後呢, 咁即係我儲喺度唔播就唔犯法囉.

(官員解釋已有條例規限發放侵權複製品)

但如果我串流落來冇播出去, 但你唔好理我用乜野方法, 我冇公開地播出去, 我儲到呢啲data, 最後會capture番呢個file出來, 用我的技術, 咁算唔算犯法呀?

(官員解釋發放才犯法)

參考資料︰

《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全文

《版權條例》 
第8條 廣播
第9條 有線傳播節目
第23條 因複製而侵犯版權
第24條 以向公眾發放複製品方式侵犯版權
第28條 以廣播作品或將作品包括在有線傳播節目服務內的方式侵犯版權

《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2014/12/08會議錄影

2014年10月7日星期二

圖像化民意 - pol.is/hk 簡介及使用教學

網民最關心什麼新聞或議題 ? 他們對議題又有何看法?

簡介


pol.is/hk 是一個新聞系統,能讓網民投票選出最需要關注的新聞、就議題發表意見,並對其他人的意見表示贊同與否。系統會分析出意見相近的群體,歸納各個群體對議題的看法,從而協助民眾達成共識。

使用教學

熱門新聞


1. 進入pol.is/hk ,首頁會按序列出網民最關心的新聞或議題。



2. 點擊標題前的按鈕來投票,將自己要認為重要的新聞「推」上去。點擊標題後的鏈結打開有關報導。


3. 要提交新的新聞,點擊"SUBMIT A NEW LINK"。



4. 在提交頁輸入標題和有關報導的網址,然後按"CREATE"。



議題表態


5. 要就新聞的議題發表意見,或對其他人的意見表示贊同或反對,點擊"DISCUSS"。



6. 在意見頁,左面會隨機顯示其他人的意見,要表示贊同或反對,可按"AGREE"、"DISAGREE"或"PASS"。


7. 自己對議題的立場會視像化成右面的圖像,隨著對更多其他人的意見表示贊同或反對,自己的立場和其他意見群體的相對位置亦會改變。


8. 要發表意見,按"WRITE"。


9. 輸入自己的看法然後按"SEND",意見就隨機顯示給其他使用者。


10. 想了解參與者的整體看法,按"ANALYZE"會按序列出最多人贊同、反對和決定性的意見。


11. 想了解不同意見群體的立場,點擊代表該群體的區塊,會顯示該群體對各種意見的取態。


小結


利用pol.is/hk 可以讓大眾透過簡單的發表和投票方式去就議題表態,並透過分析圖令大眾容易了解到主流意見是什麼、有哪些立場各異的群體,和彼此分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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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Code4HK 博客 及作者網誌游思・歪才 )

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

香港的公民直播 - 「民間媒體 /公民記者直播技術交流會」札記

隨著媒體越來越市場導向或受政治打壓,社會上的公民從自己的角度,自發去發掘、記錄、傳播社會所需要的資訊越益重要——這正是公民記者(Citizen journalism)的理念。近期的社會運動中,民間媒體的現場網絡直播對市民了解事態發展起重要作用。到底民間媒體和公民記者是如何採訪的?

2014年9月18日晚上於香港城市大學Code for Hong Kong 舉辦了「民間媒體 /公民記者直播技術交流會」,邀請到三個民間媒體:香港獨立媒體Resistance Live抗爭在線United Social Press社媒分享他們採訪現場、網絡直播的經驗。台灣零時政府的成員亦透過視像通話參與交流。

Code for Hong Kong (code4hk) - http://www.code4.hk/


主辦者code4hk 是本地公民駭客(civic hacking)社群,其理念是集合關心社會的IT人,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去改進社會。 以往的項目,包括:


其中後者利用了台灣零時政府開發的Hackfoldr 製作,其輸入介面簡單易用,沒有技術背景的使用者亦能很快上手。

而進行中的項目有:

  • Hackfoldr 手機app ,提供離線快取的功能,方便使用者在網絡不穩時仍可瀏覽 Hackfoldr (未公開)
  • 與綠色記者陳曉蕾合作建立公民記者網站
  • 以RasberryPi 製作WiFi access point, 可用來架設無線局域網支援大型集會,亦可同時作為迷你伺服器運行Hackfoldr 
  • 製作定向天線供遠距wifi 傳輸

Resistance Live 抗爭在線 http://www.facebook.com/protestlive


Resistance Live的成立始於613反新界東北發展集會,主要進行視像、圖像、文字直播社運現場,七一遊行集會亦曾和訪港的台灣的音地大帝合作。其採訪隊伍由2~3人的video team 及兼任圖文直播的後勤組構成。記者使用4G手機、iPad,利用ustream、livestream 等視訊串流服務進行網上直播。其他裝備包括usb 充電池、自拍棍、對講機等等。據他們的經驗,以 iPad 直播視訊最穩定流暢。對於採訪上遇到的困難,他們表示由於成立未幾, 在處理新聞材料(例如衝突場面)上缺乏經驗。此外也面對長時間採訪的情況下電源不足和人手不夠。

香港獨立媒體(獨媒) http://www.inmediahk.net/


獨媒成立至今已十年,業務包括:

  • 營運網站,網站採「 網絡自由、 文責自負」的原則,任何人皆登記成為作者發表文章
  • 編輯採訪,特別是被主流傳媒忽視的題材,例如動物保護
  • 撰寫報導、摘要、分析,製作「懶人包」、訪問片段

日常營運依靠小額捐款和一眾義工,現有全職員工三名。由於注意到在facebook 一類社交網絡上消息流通比傳統媒體更快,近期正積極發展直播團隊。

圖文直播的流程,一般由前線的特約記者將現場照片和簡要文字描述,以whatsapp 發送至獨媒辦公室或現場的新聞中心,由編輯發佈上網。因為很多時候記者一人難以同時兼顧影相、留意現場和撰稿,所以另一種模式是記者透過電話或語音短訊口述報導內容,由編輯筆錄。上網利用 4G pocket WiFi 或 4G手機tethering(3G 網絡於人群密集的大型集會無法提出穩定連線)。

獨媒指出民間媒體遇上的困難之一,是政府機構不接受網絡媒體的採訪。但其相關指引既不清晰,政策亦不公平。

社運行動往往歷時一整日甚至;數天,一個人單打獨鬥必然體力不支無法應付長時間採訪,是故獨媒建議三、四個人互相支援,以及和其他組織合作。現場遇上變故時, 跟大台機(主流傳媒)在一起會比較安全,但須 注意不要妨礙到其他傳媒的採訪。 獨媒成員亦表示臨場經驗很重要,有經驗者往往能夠「嗅」到什麼時候哪個地點即將有事發生,隨機應變。

會上獨媒分享了兩段採訪片後段:



台灣零時政府(g0v.tw) http://g0v.tw/


台灣公民駭客組織零時政府成員分享了太陽花學運的經驗,指出網絡連線非常重要,集會期間獲中華電信HiNet於場地拉設專線,確保場內場外的消息能透過穩定的網絡發佈流通。(筆者按:基於「國情」不同,在香港似乎不太可能。) 他亦建議運動組織者需要有一個集中的資訊發佈平台,而且除了視訊和相片,也別忽略文字直播,因為有時候條件所限,民眾不一定能接收到視像和圖像。最後他勉勵香港人「有能力,就去做吧!」,因為每個人的直播都是一個獨特角度,社會正很需要許許多多不同的角度去看、去思考問題。

United Social Press 社媒(USP) http://www.unitedsocialpress.com/


社媒創辦於2013年,成員以攝影師為主,主力拍攝現場照片。直播方式與獨媒相似,由一名攝影師跟一位撰稿記者拍檔,用telegram 發送現場相片和報導給後勤組發佈網上(只攝影師一人時則發語音短訊)。使用器材包括有WiFi功能的相機、對講機、五級梯。為應付長時間採訪,USP 會以輪更制編配人手,亦會事前規劃後勤地點(例如麥當勞)作為休息站及上網點。

討論環節


分享環節後與會者繼續進行了熱烈討論。例如萬一遇上Network Blackout (當局切斷行動通訊網絡、甚至干擾無線電通訊),該如應付、如何繼續將現場情況讓外界知道?其中一個方法是派人將記憶咭帶離現場到後勤地點上載。又例如警方的封鎖線妨礙到現場拍攝,這時候五級梯和自拍棍就是「突破」封鎖的利器。還有其他有意思的討論未能在此一一盡錄。

後記


是次交流會正臨近2014香港學界大罷課、十一佔領中環行動,明顯感受到與會人士希望在此社會將有重大轉變的時刻盡上公民責任,貢獻自己的思考。交流會加深了出席者對民間媒體的認識和對公民記者的了解,同時交流彼此的技術和經驗。相信此後香港的公民記者、民間媒體與社運組織會有更緊密的合作,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後記·續


[2014/10/08] 本篇成文於9月27日,尚在審稿時,即發生學民學聯重奪公民廣場,以及「佔領中環」提前行動、警察武力清場、佔領行動遍地開花等一連串事件。事態發展之快前所未見,從電視、網絡、手機、友儕,以至親身耳聞目睹, 各種資訊鋪天蓋地汛湧而來,令人措手不及。期間各式幾可亂真的聳動謠言更是越傳越烈,令人深切體會會上台灣零時政府的忠告——維持可靠的消息發佈渠道——是何其重要!而如何及時查證流言亦成為這十日來民間媒體和公民記者的新挑戰。10月2日Code4HK Emergency Hackathon 上就有參與者發起流言查證平台的project。

除了本篇提及的部份民間媒體,「雨傘運動」 期間亦出現了更多公民自發組織新的民間媒體,例如926 平民在政總現場雨傘運動現場資訊中心等等,以接近零時差的速度報導各地現場消息,填補主流傳媒的不足,令大眾有更全面的情報去掌握現況,亦為記錄事件、分析局勢提供大量材料。Code4HK 以crowdsource 模式特別為「雨傘運動」製作的佔領時序地圖的資料就同時來自主流傳媒和民間媒體。

本篇記述的公民記者採訪方式(前線以telegram 報告現場最新狀況,後勤整理資料發佈)也被運用在新聞報導以外的範疇。志願者運用這種作業方式,製作包含佔領區內封路、物資站、急救站位置等地理資訊的抗爭地圖以及物資需求列表,在於運動中發揮重要作用。

期望日後的交流會上各方分享在這場運動中累積的寶貴經驗。


延伸閱讀:


好站推介


想觀看視像直播追蹤社運現場?想找「懶人包」快速了解社會議題卻不知從何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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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4/09/27/15:25)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全民皆拍的共監視時代,你準備好了嗎?

攝錄科技的普及,提供管控的便利政府機關、民間機構、商戶以至民宅都廣泛安裝攝影機作保安用途。另一方面可攜式、佩戴式的輕型攝影機的平民化和流動通訊諸如智能手機、Google Glass 、行車攝錄器等等則讓一般民眾也能夠以自己的角度,隨時記錄以至直播身邊發生的事(例如突發災難的現場、車廂乘客的不當行為)。我們無可避免曝露在鏡頭下,同時也舉起鏡頭捕捉他人。我們已步入一個共監視時代(Age of Co-veillance)。

Source: Wikipedia

Surveilliance vs Sousveilliance


共監視 (Co-veilliance)由 Surveillance 和Sousveillance 兩個概念構成。 Surveillance 一般指器材固定在建築物以從上俯瞰的第三身視角進行的攝錄。而Sousveillance 指器材由當事人手持或佩戴從參與者的第一身視角進行的攝錄。另一種從權力層級的看法是Surveillance 是由權力構關或管理者的監視Sousveillance 則是參與者(監視對象)的監視。

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共識只是幻想?從蜂群如何遷巢看人類社會

(Source: Pixabay )

相信很多人都在生態紀錄片中看過,像蜜蜂、螞蟻這類具有社會性的動物,會互相合作去應付各種生存的挑戰,例如南美洲熱帶雨林的火蟻會和同伴互相緊扣形成「蟻筏」去渡過洪水。牠們集體行動起來仿有共同意志,整個群體看來像一個有自己意識的個體一樣。

火蟻救生筏 (圖片來源:Newswise )

最近在io9 讀到一篇關於蜂群如何共同行動,和討論我們人類能否如蜜蜂一樣達成共識的文章。文中引用了一段記錄蜜蜂遷巢過程的短片。蜂群有時因為出現新蜂后或其他原因而需要尋找新地方建立另一個蜂巢。從構築新蜂巢到新生蜜蜂長成往往要幾個月,所以這個行動關乎整個蜂群的存亡,選址必須慎重。那麼蜂群──上千隻蜜蜂的集團是如何決定新居的地點呢?

2014年5月4日星期日

[網摘]2014年4月

科學與社會運動

從博奕論了解民眾疏於參與社會運動的搭便車心態, 以及網路社群的普及如何降低參與社運的成本而催生更多「快閃」群眾運動.

囚徒困局系列:學生與政府的「墨西哥對峙」僵局
領行政院是策略失誤? 從博奕論看台灣反服貿運動的局勢轉變,非常值得思考。
推而廣之,香港反國教運動結束留守廣場、八九天安門學運繼續留守廣場等決定又是否最佳或理性的行為?

鎮暴手中棍,學子身上依: 論警察打人的心理機制
警察亦是人,殘暴乃人性,只要條件滿足,任誰都能殘暴得心安理得。Yes We Can

原來 短時間我們如此強悍:太陽花運動科技應用創新總整理

探究「民間全民投票計劃」電子投票系統

語言與政治

探討所謂港式英語的現象和George Owell的《1984》中的控制、消滅思想的Newspeak的關係的文章系列。

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

『由此可見,似乎現時香港媒體的傳播方式,「網>紙>網>紙」比起「紙>網>紙」的模式更加有效引起輿論。這可能代表了傳統媒體的一種退讓,因為「發起話題」的能力似乎比以往弱了(多少記者在網上「搵料」?),但網媒也不能就此沾沾自喜,挑起了話題後,主導輿論走向,擴大接觸面的,依然是傳統紙媒。』

Big Data

海量數據分析的運用可能構成難以察覺的歧視

電子支付


UX

Answer: Meaningless navigation


Coding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有仇不報非王子 - 莎士比亞《哈姆雷特》讀後感

《哈姆雷特》(The Tragedy of Hamlet,Prince of Denmark),或譯《王子復仇記》,復仇正是這齣悲劇的主軸和其中一個重要主題。

"Themes of Hamlet" word cloud. Source: Elsinore in Ashmore. http://elsinoreinashmore.weebly.com/
劇中的復仇共有三重。

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

從《Avenue Q》到《Q畸大道》

今晚看了風車草的香港版《Avenue Q》音樂劇《Q畸大道》,上年首演錯過了,今次載譽重演當然迅速訂票。全場笑聲掌聲不絕,盡興而回。

認識這齣獲獎百老匯音樂劇,始於數年前聽電台播放其中一曲"There is a fine, fine line",旋律歌詞優美動人令我印象深刻。在網上再聽幾首曲目如"The internet is for porn",才發現這音樂劇兼具抵死風趣,初次獨自生活的大學畢業生和奇形怪狀的鄰居們的小故事非常吸引。雖然很想看,但也知在香港上演的機會渺茫。沒想到後來有幸留學英倫,終償所願觀賞了英國版的《Avenue Q》全國巡迴演出。

更沒想到的是返港後,由風車草劇團 (Windmill Grass Theatre) 改編為香港版的《Q畸大道》。抱著對本地版的好奇心,今夜一看實在喜出望外。要將英語歌曲編譯為粵語本來就相當困難,,難得歌詞在入韻和忠於原作間取得平衡之餘,再恰到好處地加入本地化笑料,彌補了文化差距,令香港觀眾亦能產生共鳴。而演員的表現亦非常出色,既演出角色神髓也加入了自己的特色。

是次重演到4 月19日,誠意向各位朋友推薦。http://www.wmgtheatre.com/#!newest/c22pp

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葡萄酒味道的構成


這短片簡述會影響我們判斷葡萄酒味道的因素。看畢隨即想起電影《激戰》開場中富二代錯以為林思齊帶來的「法國佳釀」其實不過是48元一支的雲南平價酒。

味覺感受很主觀,而且非常容易受自己的期望和外界影響。比起化學成份的差異,價錢、品牌、他人的評價才是葡萄酒味道的主要構成。也許品酒其實不過是一門幻想味道的學問而已?

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學外語得練肌肉?


這段關於快速學習外語的TEDx演講很有啟發性,重點翻譯如下:

5個原則

  1. 專注在自己關心的題材上(工作/興趣/etc.);
  2. 運用所學來溝通;
  3. 先去理解整體的訊息而非追求聽懂每個詞彚;
  4. 學習語言不是累積語法知識,而是認知和臉部肌肉的鍛鍊;
  5. 正面積極不怕犯錯的心態很重要。

7個行動

  1. 多聽,從而練就辦認語音的模式和韻律;
  2. 也透過語音以外的訊息(例如肢體動作)來理解訊息;
  3. 多嘗試將所學作不同組合來造句;
  4. 專注學習常用字句;
  5. 找個肯耐心和你交談的「外語父媽」;
  6. 模仿外國人說話人的表情;
  7. 與其和母語對譯,應將詞彚語意直接和圖像情境聯繫機來記憶。